各潜在及已入驻本电子招采平台的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平台采购活动秩序,保障采购过程的顺畅高效,明确各方权责,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现就供应商代理人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理人基本要求
所有在本平台注册并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须明确指定1 名固定代理人,负责处理与青创集团相关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接收、文件提交、沟通协调等。
代理人信息须在平台注册时如实填报,并同步提供由供应商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平台“操作手册”专区获取),《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关键信息。
二、代理人更换规则
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代理人,供应商须向平台提交书面更换申请(需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说明更换原因,并附新任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证明。
平台在收到更换申请后,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平台公告专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月。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方可完成代理人更换手续。
在代理人更换申请审核及公示期间,该申请更换的供应商及原代理人、拟任代理人均不得参与平台任何采购项目。
三、不良行为记录与处理
供应商及其代理人实行绑定管理,代理人在参与平台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对应供应商的行为。若代理人出现虚报信息、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等不良行为,平台将对该行为进行记录,并同步关联至对应的供应商。相关不良行为记录将作为平台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级、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参与采购项目资格、取消平台入驻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请各供应商及代理人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妥善安排代理人,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如有疑问,可通过平台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城青创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2025 年 08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