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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南湖新城加油站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7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西省地方标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DB36/T2094—2024)等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诉求,以便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江西省富华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共青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地址:共青城市南湖新城共安南大道以东、青蓝路以南300米。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埋地罐区、充电站、非机动车棚、箱变、洗车房、地磅、停车场和隔油池等,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6666.67m²(约10亩),总建筑面积3424.66m²。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竣工时间2025年12月。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798.6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含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将会对您造成哪些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4、您认为本项目可能引起群众不满的原因有哪些?

5、您通常会采取何种途径表达个人意愿?

6、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7、您的其他一些有关项目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江西省富华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人:刘东旭          联系电话:18070491422         

邮箱:qcjtzchy@163.com

编制单位:江西人和瀚量信咨询有限公司

人:周晶晶          联系电话:19168261399         

邮箱:2534727110@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办公楼1503-1506室

 

2025年3月6日